一、专业介绍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金融硕士)设置在金融学院招生。专业代码:025100。
我校金融学院成立于2003年,其前身是组建于1951年的中央财政学院金融系。作为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金融人才培养基地,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学院形成了货币金融理论与政策、国际金融、微观金融与金融工程四个学科方向,学院设有金融学系、应用金融系、国际金融系、金融工程系四个教学单位,并且先后成立了证券期货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和民泰金融研究所等研究机构。
金融学是我校最早建立,全校规模最大、社会影响最大的学科之一,并且曾在2002年、2007年先后两次被评选为国家重点学科。作为金融学的主要建设单位,金融学院目前有专任教师53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23人,讲师13人,兼职硕士生导师74人,行政教辅人员10余人。学院拥有一批具有突出社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其中包括“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2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2人、全国和北京市教学名师奖获得者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9人、财政部“跨世纪学科带头人”3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7人。学院还聘请了包括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Joseph
Stiglitz、Ronald McKinnon、John Williamson、Barry Eichengreen、Wing Thye
Woo在内的多位国际著名经济学家担任名誉教授和讲座教授,以及戴相龙、吴晓灵、吴念鲁和李扬等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担任荣誉教授、讲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学院拥有一支以金融学系为主体的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
长期以来,金融学院一直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作为使命,也取得了显著成就。学院取得了大量优秀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在教学方面,先后两次获得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拥有国家精品课程、国家资源共享课、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北京市精品课程。在科研方面,近5年来学院教师主持或参与承担了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项目近百项,在国内外发表论文千余篇,出版著作和教材百余部;在社会服务方面,学院教师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政府政策咨询、企业经营决策以及专业培训,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金融学院高度重视国际化建设和发展。近年来,学院已与哥伦比亚大学、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蒂尔堡大学、杜伦大学、伯明翰大学、庆应大学、高丽大学、莫纳什大学、亚洲开发银行学院、德国发展研究院等国际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教育合作。
中央财经大学是2010年教育部批准设立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首批院校之一。该专业致力于培养能够扎实掌握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的基本原理,深入了解宏观经济和金融部门的实际运行状况,具有良好的职业修养、较强的洞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广阔的国际化视野,能够胜任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金融管理及实际操作工作的高层次金融应用型人才。该专业设有银行管理、公司金融、国际金融管理和金融工程四个研究方向。
金融学院自设立金融硕士以来,不断探索、改进和创新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及输出机制,全方位提高金融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以适应市场对金融人才的需求。目前,学院已形成了校内推免、夏令营选拔、全国统考三位一体有机结合的招生考核机制,进行金融硕士优秀生源的选拔。在人才培养方面,学院与时俱进,注重挖掘学生兴趣及专长,将全新的实践育人理念融入各培养环节,通过案例教学、实习实践、行业分析、素质拓展、团队体验等多种方式,全面培养金融行业应用型人才。
2013年6月,金融硕士首届毕业生53人,就业率达100%。从事银行工作26人(其中签约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8人;签约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及直属机构14人),国有企业金融部门就业8人,考取公务员4人,另有15人在证券、期货、信托、保险、外资机构等机构就业。
二、修业年限和学费
金融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学习形式为脱产。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学费总额为10.8万。
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