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取部分的通知书已经分发至各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新生可以前往录取学院领取;邮寄部分的通知书,将在26号寄出,届时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邮寄单号。
新生自行领取通知书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委托他人代领,请代领人出示的身份证原件,同时将委托人(即新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交学院留存。通知书领取时间为6月23日、26日-30日。
通知书领取地址:(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