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教授黄震:京东闪付模式银行是主要受益方

网络编辑 2017-9-1 1219


7月中下旬,京东支付与北京银联合作推出的“京东闪付”正式上线。它是基于银联“云闪付”合作的NFC创新产品,相比扫二维码支付更便捷、更安全。据了解,除京东商城等线上渠道外,消费者还可在银联近1000万台“云闪付”POS机上使用京东闪付。

  在移动支付盛行的今天,京东闪付给消费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支付选择。与此同时,它也引发了支付圈、银行业关于支付产品及其模式创新的讨论。那么京东闪付的实质是什么?这次合作最终将会让谁受益?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作为消费者,还是乐见京东闪付带来的支付体验优化的。”黄震表示,“从实际体验来看,与以往我们熟悉的二维码支付相比,京东闪付不用手机联网、不用解锁手机和打开App,可以在更短时间内完成支付。而且据我了解,京东闪付依靠银联网络,覆盖了几乎所有城市核心商圈的线下商户,只要有银联云闪付POS机都可以用。”

  就业内人士关注的京东闪付背后的模式创新问题,尤其是会对银行产生何种影响,黄震分析,“在京东闪付这个合作模式中,银行是主要的受益方”。他认为,首先,银行的基础性地位没有改变,京东闪付仅作为自身支付账户所绑定的银行卡的支付通道,最终支付由绑定的银行卡扣款;其次,最终的交易信息同样透传给了发卡行,没有改变资金来源和流向的实质路径,即“从银行出——从银行进”,维护了银行账户在支付领域的主体及优势地位;再次,银行的能力得到了增强。京东闪付帮助银行补充了流量获客渠道,并且共享京东商城两亿多活跃用户,提升了刷卡效率,做大做强了电子银行的无卡快捷支付通道。

  2015年年底,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支付机构应遵循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与银行账户主导大额支付形成区隔。京东闪付是否遵循了这一规定?

黄震认为,金融行业的任何创新都需要在符合监管的条件下进行。京东闪付实际上是银联引入支付机构合作开展的账户创新,一方面要遵循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支付账户进行分类管理、限定账户功能、支付限额,另一方面还要符合银联的相应业务规则和风险防控标准。通过银联系统,便可监控京东闪付的交易金额等,落实账户分类监管要求,监管部门也能对支付账户业务创新进行管理。

  事实上,京东闪付这类模式在国外也早有先例,美国第三方支付机构PayPal曾与卡组织合作发行了关联PayPal账户的联名卡,该卡可在卡组织网络实现受理。

  在国内市场,京东闪付的创新还体现在“四方模式”上。区别于其他第三方支付机构直连银行的“三方模式”,京东闪付是典型的消费者、收单机构、商户、发卡行的四方模式,其账户不沉淀资金、不截留卡信息,而是将完整的支付信息“透传”给发卡银行和银联,实现了穿透式信息传递。

  在黄震看来,京东闪付背后的业务模式,实现了用户、银行、银联、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多方利益的协同,为“三方模式”与“四方模式”的融合,为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提供了新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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